各单位各部门:
2024年全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落实教育主管部门工作部署,科学统筹“发展”和“安全”,扎实开展安全责任落实、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安全秩序维护、突发情况处置等工作,稳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风险隐患有效管控治理,防控能力明显巩固提升,有力保障了校园安全稳定。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提升学校安全工作水平,决定对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学校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在2024年度工作期间,积极响应学校安全工作部署要求,充分落实本单位本岗位安全主体责任,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具体为:
1.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认真贯彻安全工作部署,落实安全工作具体要求,扎实开展安全教育管理、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及时报告工作情况和安全突发事件。
2.重视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风险隐患,各项安全教育、管理、演练、隐患排查整理等记录完整,管理规范。
3.管辖和职责范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未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未发生交通事故,未发生火灾火情,无师生非正常死亡事故和群体性事件。
4.安全工作成绩突出,有工作亮点,可推广借鉴,具备典型代表性或创新突破意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推荐:管辖和职责范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安全事件事故处置不当引发较大舆情的;安全工作不力被学校和安全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管辖范围内发生火灾火情的;未及时如实报告安全工作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其他安全事故事件的。
三、评选奖项及数量
(一)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各单位各部门自行申报,在全校范围内表彰6个。
(二)安全工作先进个人。各单位各部门推荐教职工1—3人(二级学院和技工学校推荐3人,其他单位部门推荐1人)。
四、评选流程
(一)单位、个人根据评选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见相关附件1.2.3),经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学校安全管理处、分管安全副校长审核。
(二)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进行综合复核评议,报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表彰单位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重视此次评选工作,把在2024年安全工作中先进典型充分挖掘出来,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二)严格标准,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申报纪律,规范申报流程,确保申报事迹真实突出,具备广泛的代表性和公认度。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把评选工作与宣传先进典型有机结合,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事迹,展示良好形象,积极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真实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详见附件),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纸质材料要求:《安全工作先进单位申报审批表》《安全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于2024年12月31日16时前将纸质材料报安全管理处办公室(办公楼118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aqc@sdycu.edu.cn。
联系人:吴朝阳 联系电话:88253019 88253110
山东英才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