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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做好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安全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1-09   来源:安全管理处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上级教育、公安、安全生产等部门关于做好学校假期前后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会议工作部署,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寒假期间安全教育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扎实开展安全教育提醒。各单位各部门要在假期前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安全专题班会,对师生员工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防聚集踩踏、防暴力冲突和人身伤害、防溺水(含防滑冰溺水)、防诈骗(电信诈骗、传销、务工诈骗等)、防食物中毒、防一氧化碳中毒、防自然灾害”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提醒大学生寒假安全教育提醒稿详见附件)。二级学院应当做好学生离校去向调查和追踪,确保安全返乡、安全到达目的地,要帮助学业受挫、经济困难、身心疾患、返乡困难等学生群体,让学生真切体会和感受到来自学校及老师的关心关爱。

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各部门要在放假前对所属区域开展一次拉网式全覆盖的安全大检查。检查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检查学生宿舍、教职员工宿舍、机房、图书馆、档案室、仓库、商业餐饮场所、办公场所、实验实训场所等区域的用火、用电、用油、燃气使用情况。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乱扔烟头、使用大功率电器、擅自动用明火、充电设备长时间充电无人管护等违规违章行为,禁止在师生员工宿舍使用热得快、电褥子、电暖器(含小太阳、油汀式电暖器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电动车、电瓶在楼内室内充电存放(统一放置在车棚)。

(二)实验实训安全。检查实验实训设施设备安全管护和防盗情况,设施设备供电线路、供油管路以及设备安全运行状态,检查实验用酒精、药品、制剂、原材料及废弃物等储存管理是否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等。

(三)通勤车安全。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学校班车、通勤车辆的安全检查,做好车辆维护保养,及时排除故障隐患,做好寒假安全停放,确保学校通勤车安全。

(四)餐饮安全。抓好餐饮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尤其是做好天然气管道设备的日常管护和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开展电气线路情况、燃气管线情况和油烟管道清洗情况检查;抓好餐厅食堂卫生安全,确保各个环节按照制度要求落实到位。

(五)资产安全。各单位各部门对管辖和使用的建筑物、相关场所进行检查,确保假期期间清空人员、切断电源、清除火源、关闭燃气阀门,清点并存放好学校资产,锁闭关好所有门窗。教职工个人贵重物品要带离学校自行保管。

三、严格校园秩序维护,保障假期校园安全。

(一)寒假期间,因工作需要或确需返校进楼的教职员工,由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或单位部门副职领导)批准同意,提前向学校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后方可入校,否则不准入校。需要入校施工的,由施工主管部门报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人员凭有效证件入校,施工安全工作由施工主管单位监管负责。

(二)寒假期间,除学校统一安排的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安全工作人员等在校工作值班以外,原则上其他师生员工不留校。确需留校的,由师生员工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并提出申请(写明留校起止时间、校内办公学习及住宿详细地点、车牌号等信息),报请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留校。

(三)寒假值班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确保人员在岗、工作到位、通讯畅通,认真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发现重大问题立即请示报告,快速妥善处置(寒假期间安全管理24小时值班电话:南校区88253110、88253019,北校区58608110)。

时值岁末年初重要时段,各单位各部门要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扎实做好各项安全教育管理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全面确保师生员工安全。

                                                                              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