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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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日期:2024-04-08点击数:


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和办理时间

  1.教职工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办理。

  2.办理时间为20243月1日至6月30日。

二、如何判断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1.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情形:

  2.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情形:

3.如果您不确定本人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根据专题页引导进行相关操作,查看、确认。

申报操作流程指南

一、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APP,注册登录后,点击“2023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下方的开始申报

 

、为了方便申报,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相关申报数据,只需确认信息即可。

 

 

 

三、如果您有可申请的退税金额,按预填步骤顺序完成后静等入账(绑定的本人银行卡)即可。

专项附加扣除内容及具体扣除的标准

 


温馨提示:

    1.请各位老师在APP填写完毕后提交。税务机关核实后,退税款项将退还至您在APP中绑定的银行卡。为确保退税顺利,请保证您的银行账户在收到退税前处于正常状态,避免因账户挂失、未激活或注销等原因导致退税失败。

    2.请各位老师在申报过程中切勿点击“申诉”办理。

    3.为避免对个人信用产生不良影响,请各位老师如实申报,坚决抵制以虚假申报方式办理退税。

政策链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算清缴事项的公告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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