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教育工委部署要求,为不断健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强化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有效监管,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党员干部、教职员工廉洁从教,山东英才学院在全校范围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
排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防范在前、预警在先”,聚焦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防控,以监督制约为目标,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紧紧抓住“查、防、控”各个环节,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有机统一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廉政风险管控机制建设,实现全校廉洁自律意识深入人心、防控体系基本建成、权力运行更加规范、政治生态持续优化。
排查工作分为四个步骤:
(一)厘清职责,明确排查要求。根据《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照党组织主要职责进行梳理确认,以突出政治领导力、提升基层组织力为目标,逐项厘清细化权责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围绕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按照“三个对应”,即廉政风险内容与单位(部门)工作职责对应,个人廉政风险内容与单位(部门)廉政风险内容对应,廉政风险内容与廉政措施对应的要求,认真排查单位(部门)的廉政风险点和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风险点,分类制定廉政风险清单。
(二)正确评估,划分风险等级。根据廉政风险的大小、危害程度和发生频率,分为高、中、低三级。各单位(部门)要按照风险等级的评估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特点和工作薄弱点,找准廉政风险点,并结合实际划分等级。从事涉及人、财、物管理和有执纪执法权等工作岗位,一般列为高风险,由学校主要领导负责;从事不涉及人、财、物的管理,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工作岗位,一般列为中风险,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从事不涉及人、财、物的管理、且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一般应列为低风险,由各单位(部门)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
(三)预防为主,严密防控措施。各单位(部门)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要根据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和确定的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尤其是从学校、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岗位三个层面,深入排查议事决策、权力运行、制度机制、工作流程、岗位履职、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细化分析廉政风险点的内容和表现形式,科学合理划分和分解职责权限,优化工作流程,做到职责主体明确、职责内容清晰、权力运行规范,切实形成健全有效的风险防控机制。
(四)加强预警,健全长效机制。加强日常廉政风险预警和警示教育,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与政治生态评估分析、监督执纪等工作结合起来,将当前问题排查防控整改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实现用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推动形成符合学校实际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
排查工作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重要性,把经常性地廉政风险排查防控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一环,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各部门责任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靠上抓,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查找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形成分级管理、职责明确的工作体系。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将加强对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级党组织、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和年度任务,以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广大师生员工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核心,坚持以点带线推面,认真排查风险点,严把风险点质量审核关和等级评估关。工作中注重效果导向,学校纪委将对排查工作中存在形式主义、不走深不走实、只排查不防控的行为,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确保风险点查找不走过场、防控贯穿全年,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奠定坚实基础。
(三)注重总结提升。坚持系统思维和整体观念,扎实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处理好廉政风险防控与教育教学的关系,巩固深化排查防控成果,不断提高学校治理能力和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