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英才学院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 时间:2024-11-24 浏览:工学院学生组织、各班级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深化改革,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山东英才学院学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学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批准,拟定于近期召开山东英才学院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为做好学代会代表推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分配及构成
1. 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本次大会的正式代表名额定为180人,根据有关要求,学生组织学生代表占比不超过40%,总计72人;各班级团支部学生代表占比总计60%,总计108人。
2. 2022级本科、2024级专升本每位辅导员推荐4人;2023级本专科每位辅导员推荐8人;2024级(南校区)每位辅导员推荐4人。
3. 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学院年级长、专职组织员作为本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参会。
二、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1. 为正式注册的山东英才学院工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专科生;
2.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优良、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 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的权利与义务
(一)代表的权利
1.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二)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同学,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产生程序和办法
(一)酝酿提名
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包括学院推荐和辅导员推荐两种方式。学院推荐候选人由工学院学生组织推荐、辅导员推荐候选人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要充分发扬民主,要广泛听取学生所在组织、班级同学的意见,反复酝酿,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办法提名,按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名单。
(二)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填写代表登记表,在获得所在学生会团支部、班级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报学院团委同意和学院党总支批准,确定为正式代表候选人。
五、代表资格审查
1.大会筹备工作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须对照大会名额分配比例和产生方式,对代表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保证普通学生代表的比例。
2.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应责成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应责成选举单位撤换。
3.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向学生代表大会备会议报告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获得正式资格。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是我院青年学生参与学院民主治理、推进学生会组织改革的重大举措。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学代会的基础和前提。各学生组织、团支部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贯彻民主集中制,圆满完成代表选举工作。
2.把握工作节奏。此次学代会代表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程序严、要求高。各学生组织、团支部要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请于11月26日18:00前将学代会代表推选相关材料(附件1、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20118803@qq.com,纸质版盖章后签字后以年级为单位交至工学院3003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联系人:
陈亚楠18654933996
李嘉茹18366623662
学生会办公室:工学院5004
山东英才学院工学院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筹备工作组
2024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