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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09年征集参军信息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21日点击数: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有关要求,现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对象

    2009届毕业生优先;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2008年、2009年入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入学(包含符合条件的女生)。

    二、征集年龄

    年龄满18至23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方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

    时间截止:2009年10月30日下午16:40

    咨询电话:0531—88253009

    山东英才学院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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