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2009年冬季征兵命令》有关要求,现就今年征兵工作有关政策、规定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对象
2009届毕业生优先;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2008年、2009年入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学院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学籍,退伍后准其入学(包含符合条件的女生)。
二、征集年龄
年龄满18至23岁。
三、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
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法及时间
报名方法:以二级学院为单位。
时间截止:2009年10月30日下午16:40
咨询电话:0531—88253009
山东英才学院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