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教育部发布《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其中在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这一章节中,涉及到了有关民办教育发展的问题。作为山东第一家民办本科院校,我院领导积极响应,3月1日开学第一天一早,他们就召开研究解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挥规划纲要》座谈会。大家对《纲要》给予了高度评价,一致认为,该《纲要》体现了国家对民办教育的重视和扶持,民办教育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将迎来又一个春天。
在座谈会上,与会人员纷纷发表了对于《纲要》的看法和意见。院长夏季亭教授表示,这次《纲要》进一步明确和肯定了民办教育的作用和地位,将民办教育视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这为民办教育发展开拓了空间,现在高等教育的毛入学率为23%,要实现2020年达到毛入学率40%的目标,民办高校可以充分发挥灵活的机制优势,成为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著名法学家、学院副院长赵喜臣教授认为,虽然此前《民办教育促进法》已经明确了民办高校的教师和国办高校教师享有同等法律地位。但是在实践中,依然有一些政策没有得到落实。比如民办高校教师的社会养老保险与国办高校不一样问题,此次《纲要》明确表示,要依法落实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的平等法律地位,建立完善民办教师社会保险制度。这说明国家教育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到这个问题,这给民办高校和教师带来了希望,可以巩固民办高校教师的稳定性,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副院长刘翠兰教授认为:“《纲要》提出:‘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各级政府要把发展民办教育作为重要的工作职责’、‘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办好一批高水平民办学校’,这些都给民办教育工作者吃了一颗定心丸,同时也为我们提出了一个目标,就是办出高水平的民办高等教育。”
在民办高校的管理上,《纲要》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学院民办教育研究所所长董建才教授认为:“《纲要》提出的‘开展对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试点’,这一提法很好,但还需要拿出具体的管理措施。我们英才学院一直坚持教育的公益性、非营利性原则,我们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成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试点。”
讨论中,与会人员也积极提出了调整与落实的建议。对于《纲要》中提出的“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夏院长建议,现在教育的各种评估已经挺多的,不如将其改为“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可能更能有利于民办教育的长期发展。《纲要》沿袭以往,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设立专项资金,“可以”具有太大的主观随意性,不利于落实地方政府对民办教育的财政扶持政策,改为“要”更具现实操作性。同时,《纲要》对民办教育的政策定规定是科学的、合理的,但更多的是宏观的、原则性的,因此,希望尽快研究出台具体的可行措施和办法,切实贯彻落实《纲要》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
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第三部分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第十四章办学体制改革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山东英才学院新闻官方微信(sdycxy1998)
作者:文化处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1日 点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