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本学期已经临近期末,为做好有关材料归档工作,请各学院、各部门相关人员提交听课材料。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要求
1.完成听课任务
请校院两级教学督导、校领导、中层干部、专职学生书记、辅导员等,对照《山东英才学院听课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号)有关听课要求,查看听课任务完成情况,确保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
2.材料完整
请对个人听课记录本填写情况和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信息反馈情况进行自查,确保材料填写规范完整。
二、提交材料
(一)材料时间范围
听课记录本: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
(二)具体要求
校领导,职能部门正副职,各学院院长和教学院长(非教学督导),校级教学督导、院级教学督导。
1.需要留存各学院的听课记录本
院级教学督导
2.需要提交评建办的听课记录本
校级教学督导、校领导、中层干部,提交评建办公室(办公楼3005)。
联系人:马高华,电话:88251286。
3.需要提交学工处的听课材料
专职学生书记、辅导员,提交大学生事务事务中心(211)。
联系人:吴洪磊,电话:18595268058。
留存学院的材料请各学院教学院长牵头检查,妥善存档,学校定期组织检查;需要提交学校的材料,请各部门完成检查后,以部门为单位提交。
(三)完成时间
请各有关人员尽快完成听课任务,相关学院和部门于本周五下班前完成材料检查工作,6月12日下午15:00前将需要提交的材料报送有关部门。
评建办公室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