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9号关于进行团员注册机新生班级中建立团支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2-01    浏览次数:

共青团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文件

院团发[2008]09号

关于进行团员注册及新生班级中建立团支部的通知

各分院(部)团总支:

为尽快摸清我院团员数量,并尽快在新生班级中建立团的组织,开展共青团工作,学院团委将在9月15日至10月30日进行团员注册及团组织关系接收工作,与此同时要求二级分院团总支在未建立团支部的班级中建立团支部。为了规范全院共青团的工作,各基层团支部应由三人组成,即:团支部书记一名,组织委员一名,宣传委员一名。团支部、团支部委员及分工须经分院(部)团总支批准,书面报院团委备案。

另,团支部建立后,应立即着手建立团员花名册,收集团员证,到二级分院(部)团总支办理注册,2008级新生须迁转团员关系的,由分院团总支将团员档案和团员证统一接收后转报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迁转手续。各团支部团员花名册报院团委和分院(部)团总支各一份留存。

院 团 委

二00八年九月十三日

主题词:团员 注册 建立 团支部 通知

报:院党委

送:校有关部门

发:各分院团总支

校对:龙新良 打字:谭鹏 共印13份 存档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