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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缴2011级统招学生高中档案的通知

作者: 佚名 发布日期:2011-09-0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2011级新生已报到,目前多数学生手中持有本人高中档案,为规范学生档案管理,防止学生档案丢失,现将2011级统招新生高中档案收取工作安排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辅导员通知尚未提取个人高中档案的2011级统招本、专科学生,在假期期间持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地教育局自行提取。

2、各二级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收取2011级统招学生高中档案,各班档案需按生源地(明确到市,如:山东济南、山东淄博、山西大同等)排序并在档案左上角用铅笔标明序号,序号与电子目录序号一致。

3、档案电子目录需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出来和高中档案一起上交,档案目录电子表格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压缩后统一发至邮箱ycdangan@126****

4、南校区各二级学院将学生高中档案于 108 1015交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档案室。

5、北校区2011级统招本、专科新生档案,由二级学院统一收取并暂时保管,学生处工作人员将到北校区集中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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