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
我校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已进入筹备阶段。为切实做好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进一步发挥提案在推进学校建设发展中的作用,保障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益,现向全体代表征集提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精心选题
要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原则,从大局出发,围绕建设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和审核评估,实现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人才培养目标,促进学校综合改革和高质量发展,精心选题,提出建议和意见。有下列情况不予立案:
1.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2.超出教代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限范围的问题;
3.未经调查考证、案不符实的问题;
4.校领导或职能部门已经明确答复待办的事项;
5.属于个别具体事项,不具有普遍性的问题。
(二)加强调研
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的问题真实可靠、有理有据,确保提案质量。
(三)建议具体
提案要分析准确,言之有物,切忌笼统、空泛。提案涉及的问题要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意见、解决的途径和办法,力求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
二、提案的基本格式
(一)题目。用简明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的问题,题目和内容要一致,题目切忌大而空。
(二)情况分析。阐述提出提案的理由和依据,对提案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力求简明扼要、开门见山。
(三)具体建议或措施。这是提案的核心部分,针对提案所反映的问题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和建议。
提案必须“一事一案”,由一名正式代表提出,两名(含两名以上)正式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提案人、附议人须亲笔签名。非教代会正式代表不能提出提案,也不能作为附议人,其意见和建议应通过正式代表向大会提出。
三、提案的征集时间
本次教代会提案从即日起开始征集,截止到2023年12月22日,各代表可自行下载《山东英才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填写提案,并经提案人、附议人亲笔签名后,由各分工会统一收齐纸质版送交学校工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学校工会代收,地点:办公楼二楼205,联系人:陈丽,联系电话:88252119),同时提交电子版提案发送至电子邮箱dwbgs@sdycu.edu.cn。
四、提案的审理
代表提出的提案将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提交学校研究决定是否立案。对符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建议送达相关部门参考。
附件:《山东英才学院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提案表》
第五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