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英才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鲁英才人字〔2022〕21号)和《山东英才学院教师科研年度考核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开展2023年度教师科研考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教学单位在编在岗的教师,专任教师包括教学型和科研教学型教师;双肩挑型教师包括行政(含心理)双肩挑和实验室管理双肩挑教师。
二、注意事项
1.考核分值、考核内容、考核程序详见《山东英才学院教师科研年度考核细则(试行)》(附件1)。
2.《2023年度XX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考核一览表》(附件2)中教师工号、姓名、职称、类别、年度考核量由科研处对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后提供给各教学单位;2023年度科研工作完成量由科研处反馈给各教学单位后,由各教学单位进行科研工作量完成情况赋分。
3.科研活动参与情况、科研载体建设情况由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科研实际情况进行赋分。
4.各教学单位依据《山东英才学院教师科研年度考核细则(试行)》对教师进行年度科研考核并填写《2023年度XX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考核一览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科研处。
三、报送时间
请于12月22日晚上八点前将《2023年度XX学院教师科研工作考核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dycu.edu.cn。纸质版请于12月25日上午十点前报送至科研处310办公室。
联系人:朱美
联系电话:18595268050
科研处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