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28号),为做好我校2024年专升本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等生源上报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生源范围
我校2024年应届普通专科毕业生(含2021级高职扩招B、C类学生)。
二、政策宣传
为便于学生掌握我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政策,各学院要组织专门政策宣传培训活动,让生源范围内的所有学生了解相关政策并组织学生签定《2024 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政策明白纸》,明白纸一式两份,一份学生自己留存,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至学生工作处留存。
三、考生资格获得
(一)校荐生资格
1.申请校荐生资格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考生专科阶段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不低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同专业使用不同人才培养方案的,可按培养方案分类排序。
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山东英才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试行)》(鲁英才学字〔2021〕36号)文件组织开展,各学院综合测评结果需公示。
(2)考生获省级及以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或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本人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生源高校审核通过。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不在专业前60%但符合此条件的学生,可以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申请和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可获得校荐生资格。
(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获得
建档立卡家庭考生包括两类群体:一是脱贫享受政策户,二是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严重困难户)。申请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的考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建档立卡地在其他省份的须提供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截图并加盖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章,并经学生工作处审核后统一报送)。
(三)小语种考生
根据专升本考试科目设置规定,专科期间公共外语课程为非英语的考生考政治。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符合小语种学生上报要求的有商务英语和商务日语两个专业的学生,此名单由教务处根据专业学生情况整理并在教务处外网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各学院请于2024年1月12日前提交以下材料至教务处(办公楼304东学籍科):
(1)公示无异议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只提交前综合素质测评前60%的学生测评结果);
(2)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大赛获奖申请校荐生学生名单及佐证材料;
(3)审核通过且公示无异议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名单及佐证材料;
(4)学院2024年专升本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提交情况说明。
以上各类资格名单的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材料(1)-(4)电子版发至邮箱:ycxyjwk@sdycu.edu.cn,纸质版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专门工作组,认真学习相关通知和政策文件,及时组织综合素质测评、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审核,保证程序规范、过程严格、结果公平。
2.各学院务必做好相关政策培训,畅通学生沟通反馈机制,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类问题要及时解答或给予正确引导。
3.注意校荐生资格和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是互不影响的两个资格,学生名单允许有人员交叉。
4.小语种学生名单为所有公共外语不是英语的2024届专科毕业生,不区分校荐生、自荐生或其他类别考生。另外,小语种考生名单并非报考资格名单,只与获得报名资格的学生的考试科目有关。
教务处会将审核后的各类资格名单在教务处外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流程报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请随时关注。其中,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名单上报后需经有关部门审核,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考生如因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建档立卡考生资格造成录取后无法注册学籍、被取消录取资格等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3〕26号)
2.《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3〕128号)
3.XX学院2024届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及排名(前60%)
4.XX学院2024届专科学生大赛获奖申请校荐生名单
5.XX学院2024年山东省专升本考试建档立卡学生自荐名单汇总表
6.XX学院2024年专升本校荐生、建档立卡家庭考生提交情况说明
教务处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