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业成绩管理,确保学生学业成绩记录的准确性,学校组织对发生过学籍异动的学生及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导致部分重修课程需成绩认定的学生成绩进行自查及认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及认定依据
(一)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二)山东英才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 (试行)
二、申请学生范围
(一)学籍异动学生:2023-2024-1及之前学期因转专业、转学、休复学、转入低一年级、延长学习年限等学籍异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发生变化的学生。
(二)重修课程需成绩认定学生:因低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学分等发生变化,经学院指定课程重修并通过的学生。
三、认定规则
(一)成绩认定规则详见《山东英才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第二章:学分认定规则和范围。
(二)复学学生休学前已修读未获得学分课程不在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内的,可以申请删除。
四、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6日
(二)开课学院及学生学院审核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8日
(三)教务处审核时间:2024年2月28日-3月12日
五、工作流程
(一)学生申请
相关学生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查已修课程学业成绩,如有需成绩认定或调整的课程,由本人填写《山东英才学院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山东英才学院学生教务系统内非计划课程删除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出课程学分认定或课程删除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可能无法通过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等)由学生本人负责。
(二)学院审核
学生学院汇总本学院学生提交的相关申请,本学院开课的课程组织相关课程负责人进行审核、认定,非本学院开课的课程,由学院统一送至开课学院组织审核、认定(附申请学生汇总表),各学院认定结束后将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表交至教务处,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表退回至学生学院,由学生学院通知相关学生。
(三)教务处复核
教务处审批后予以认定,将课程成绩和学分记入学生成绩档案。
六、材料提交及注意事项
(一)材料提交
1.学生申请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
2.学生个人申请表(纸质版),申请学分互认的一门课程对应一张申请表。
以上材料以开课学院为单位提交至教务处,纸质版交至办公楼304学籍科,电子版发至邮箱:469992470@qq.com。
(二)注意事项
1.相关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查本人学业成绩单,由学生本人自愿提交课程成绩认定申请。成绩认定一经审批通过,无法撤销。特别提醒2024届毕业生务必对照培养方案认真核对自己的学业成绩,检查必修课是否已按计划修读,通识选修课学分是否修满等,有问题及时处理,以免影响毕业。
2.每门课程仅可认定一次,务必严格按照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进行成绩认定。
3.相同代码和名称的课程为同一门课程,不需要进行认定。
4.表中课程代码及课程名称必须填写正确,否则可能造成认定科目错误,影响修读学分和毕业审核。已经修读的课程代码可通过个人成绩单查询获得,申请认定的课程代码可通过查阅现专业或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获得,也可以通过查看异动后班级同学的成绩单获得。
5.学院要高度重视课程成绩认定工作,对需要成绩认定的学生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审查学生提交的成绩认定申请,确保信息准确无误,维护每一名学生的切身利益。留好相关的纸质及电子版材料备查。
附件:1.山东英才学院学分认定和转换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英才学院课程学分互认申请表
3.山东英才学院学生教务系统内非计划课程删除申请表
4.XX学院学生成绩认定申请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