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和2024年发展党员工作任务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5日前,各党组织上报党员发展对象人选备案台账(电子版发送指定党办校园邮箱,教职工、大学生发展对象人选要分开排序报送)。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要与发展对象谈话,了解其直系亲属违法纪录在案情况,进行初步预审。10月中旬前,完成发展对象政审和培训。11月10日前,基本完成党员发展工作。11月1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报送发展预备党员备案情况报告(纸质一份,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二、方法步骤
1.从严确定发展对象人选。要认真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意见,并采取“两评议一公示”的方式征求党员群众意见,即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和群众代表会议,分别对经过1年以上(截止到2024年9月24日)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民主评议;支部委员会根据听取意见和民主评议情况,研究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审核。
发展对象人选一般须具备以下条件:(1)政治思想素质过硬。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初步政治审查合格,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2)学习任务基本完成。入校以来综合成绩在班级前40%以上,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学科竞赛、学风建设、文体比赛、社团活动、群众评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教职工在工作中模范作用强,在去年年度考核中良好等级以上,入职满1年以上。(3)基本符合推荐条件。参加过学校或二级学院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截止2024年9月24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满1年,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在校内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2.严格进行政治审查。了解掌握发展对象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根据学校安排按时限完成政治审查工作,支部形成结论性政审报告材料。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案底记录的,要区分性质和危害程度,综合考察发展对象对其亲属违法的认识,重在看入校后的一贯表现和群众公认,发展对象本人违法的要从严掌握,谨慎发展。对发现问题的,政审报告中要有说明,并形成党支部审查结论。
3.认真开展集中培训和部门联审。确定的教职工和学生发展对象由学校党委组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发展为预备党员。部门联审要综合征求纪检监察、公安、信访、学生处等部门的意见。
4.扎实做好发展对象预审复审工作。接收预备党员前,支部委员会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报学校党委预审。要安排人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形成谈话材料和意见。党委预审完毕后,携带《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写实薄》到教育工委党建处进行复审并填写意见,符合标准条件的予以正常发展。
5.精心组织党员大会。组织召开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支部大会讨论2个以上的发展对象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不得发展为预备党员。
6.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审批预备党员前,要认真落实谈话制度,谈话情况形成书面记录留存,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记入《入党志愿书》。审批预备党员,必须集体讨论和表决,并如实做好记录。党委审批后,党委及时向教育工委报送发展预备党员备案情况报告。同时,各基层组织要切实做好“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公示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线上线下同步推进。
三、相关工作要求
1.严格按确定范围和名额推荐。实行党员发展名额公开,各党组织要严格依据所分配的名额进行推荐(推荐的学生发展对象人选含备选人员1人,要向本人说明,并在报告中备注清楚)。教职工发展对象人选每个总支、直属支部推荐1名(无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上半年已有发展党员的单位,下半年不用再推荐人选),由学校党委统一衡量、研究确定。专升本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相关证明材料齐全)连续计算时间须满1年并发起持续在校培养6个月以上(以从灯塔转入学校培养为准);教职工推荐范围为:截止2024年9月24日,入党积极分子持续在校培养考察满1年以上且入职1年以上(以录入或转入学校灯塔系统时间为准)。
2.压实各级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把握发展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备案、政审、培训、联审、谈话、审查、复审和预备党员的接收工作。档案材料不齐全或不规范的,责令整改;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未经短期集中培训或部门联审,或具有其他不得入党情形的,不能发展入党。各级书记和组织员、组织委员要积极主动,严格按照下达的党员发展计划及时间节点完成党员发展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3.保持线上线下同步。依托“灯塔—党建在线”发展党员纪实系统,建立完善党员发展过程纪实电子档案,基层党组织在严格按规定做好纸质档案材料整理的基础上,对申请入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等环节进行网上全程同步纪实,详细填写各类真实信息,严禁弄虚作假,对信访举报、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将严肃查处、终身追责。负责录入信息人员要认真细致,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一旦录入学校本级无法更改,切记不要点击“取消发展”。
4.按时报送材料。各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入党各个推荐环节的原始资料留档工作,以备待查和整理归档,必须入档的主要材料包括:首次向党组织递交的《入党申请书》(年月日与灯塔系统备案时间要一致)、《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培养考察写实簿》、政审原始证明材料及支部综合政审报告、《入党志愿书》、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培养考察每一阶段思想汇报(各4份,须手写,有落款时间和姓名)、团组织和党群组织推荐表、谈话记录、支部决议、公示和上级批复资料等。需要上报学校党委的材料有:XX学院党总支2024年下半年教职工发展对象人选备案台账(教职工)、XX学院党总支2024年下半年学生发展对象人选备案台账(学生)、XX党总支关于2024年下半年推荐发展对象人选的报告。上报学校的材料请按照要求按时上报,教职工和学生备案台账要分别列表,按排序上报,备案报告可放在一起,纸质报告由各总支书记签字、盖章后送党办,电子版统一打包后发到指定党办邮箱(dwbgs@sdycu.edu.cn),以总支为单位,文件名要写清楚单位和内容名称。备案报告中发展对象人选姓名排序、个人基本情况排序及备案台账排序,三个排序一定要保持一致,不要更改所发台账模板中的字体(宋体)和字号大小(9号),时间填写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填写,表内不得出现“年、月、日”和时间数字中带“-”的字样,身份证号一栏要注意使用“文本”格式,注意检查身份证号后四位是否有“0000”的情况(非文本格式导致),坚决避免出现错误。每个文件名要按附件中明确的文件名为准,后续上报的预备党员将“发展对象人选”改为“预备党员”即可。
附件:1.XX学院关于推荐2024年下半年发展对象人选备案报告
2.2024年下半年XX党总支学生发展对象人选备案台账(学生)
3.2024年下半年XX党总支教职工发展对象人选备案台账(教职工)
4.关于2024年下半年XX党总支发展对象人选的公示
5.确定发展对象谈话记录表
6.关于接收XXX等XX名同志为预备党员的请示
7.党员发展对象综合政审情况报告(上报模板)
8.XXX同志党员发展对象政治审查表(空表)
9.XXX同志综合政审报告(入档材料,模板)
10.山东英才学院党委发展对象政审函
11.关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
12.发展对象民主评议表
13.2024年下半年各单位党员发展和发展对象人选推荐计划
14. 2024年下半年XX党总支学生预备党员备案台账(学生)
15. 2024年下半年XX党总支教职工预备党员备案台账(教职工)
16.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配档表
中共山东英才学院委员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