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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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十月份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3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市教育主管、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关于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实际,现就开展全校安全大检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一)各单位自查:10月25日至10月30日

(二)学校集中检查:

南校区:10月29日8时至16时

北校区:10月30日9时至12时

二、检查安排

(一)政治安全

校领导:孙玉香

组长:余文千

组长单位:党委宣传部

成员: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招生就业处抽调人员参加检查;二级学院专职书记、各党总支书记组织本单位自查。

检查内容:

1.学校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被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中央有关部门、省委和省政府授权省有关部门、市委和市政府授权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情况。是否存在“四个意识”不牢固、“四个自信”不坚定、“两个维护”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不到位的情况。

2.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考试招生政策规定,未做到招考工作公开接受考生及其家长、社会监督,未将报名、考试、招生全过程资料全部归档保存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经核定的年度招生计划,未经批准擅自追加计划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无计划招生;未仔细核实学生入学资格,录取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的情况。

3.课程思政建设和课堂教学管理情况。

4.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一会一报”制度落实情况。

5.校报校刊、校园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管理情况,舆情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舆情管理机制建设不到位,无工作机构或人员,未建立舆情监测研判机制,未定期开展舆情风险隐患排查,无舆情应急处置工作预案,重大舆情处置不力造成恶劣影响。

6.加强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等工作落实情况,社团和学生组织管理。

7.其他涉及政治安全的内容。

(二)教育教学

校领导:宋艳艳孙文红

组长:张磊

组长单位:教务处

成员: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学生工作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各教学单位组织本单位自查。

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存在未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教学常规,未推进产教融合工作,未建立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未将课程开设与教学实施保持一致,不能保证教学计划制定与执行的严肃性。

2.检查是否存在学生实习违反“一个严禁、27个不得”相关规定,存在学生实习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不一致,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安排和管理学生实习工作,扣押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未购买实习责任保险等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3.检查实验室安全。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实验室使用及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使用及管理、实验人员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实验室危险源管理、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危险化学药品的储存和摆放。

4.检查教学单位教学场所、体育场馆、办公场所设施设备安全,教学楼三层及以上楼层窗户限位器安装和完好情况,楼顶平台门锁闭情况。

5.师德师风,其他涉及教育教学安全的内容。

(三)安全秩序

校领导:李晓玲

组长:朱良增

组长单位:安全管理处

成员: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后勤处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组织自查,各单位各部门自查。

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存在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未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存在水电、消防、餐饮、交通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上级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致师生非正常死亡或出现重大舆情事件。

2.检查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检查全校消防、治安、反恐、交通、监控等安防设施设备和警示标识的配备使用及完好有效情况,检查保安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检查校园出入管理、围墙周界、校门口防冲撞设施配备等方面情况,检查一键式报警器完好情况,检查视频监控系统与公安系统联网情况,检查人工湖安全标识设置和救援物资完好情况,检查通往教学楼楼顶平台门锁闭情况。

3.检查是否存在未实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告制度,学校值班、巡查制度落实不严格,造成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存在校方责任的校园欺凌事件等。

4.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情况,安全教育演练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检查校园围墙和校园周边安全情况,警务室运行使用情况等。

5.“消防安全检查日”制度落实情况,消防安全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推进情况。

6.其他重点区域安全防范工作情况。

(四)学生管理

校领导:刘卫东

组长:张瑞君

组长单位:学生工作处

成员:学生工作处、督查室、安全管理处、各二级学院、技工学校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学生工作处和二级学院组织本单位自查。

检查内容:

1.检查是否存在学生违纪处分程序不合理,证据不健全,学校关于违纪等管理规定未提前公示或告知,告知证据未留存的情况。

2.检查是否存在学校丢失学生档案,与档案关系人产生档案丢失纠纷,被档案关系人起诉的情况。

3.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情况。包括:公寓管理员在岗在位、履职尽责和应急处置知识掌握情况,学生公寓各类资产管理使用情况,消防安全情况(学生及公寓管理员宿舍动火用电情况、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等、阳台及空调外机平台是否存放可燃物情况等),学生之间、师生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学生是否存放管制刀具等治安防范情况,通往学生宿舍楼楼顶平台门锁闭情况。

4.检查二级学院安全主题班会开展情况,特别是防范交通事故(飙车)、防火、防诈骗等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学业就业受挫、家庭重大变故、身心疾患、宗教背景”等学生摸排管理情况。

5.防欺凌工作情况。开展全面防欺凌和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制度措施、队伍建设、责任落实、宣传引导、教育惩戒、条件保障等方面落实情况,教育惩戒和防范校园欺凌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和执行情况,学生欺凌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发生欺凌事件上报落实情况等。

6.其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情况。

(五)后勤保障和医疗卫生

校领导:刘卫东

组长:董攀

组长单位:后勤处

成员:后勤处、安全管理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后勤处、北校区综合办公室组织自查。检查内容:

1.检查餐饮场所从业人员身心健康、无犯罪证明、从业资格情况,检查食品卫生安全、供水饮水设备安全情况,检查二次供水蓄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水质检测报告(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水质检测),餐厅消防安全情况。

2.检查外包服务项目、商业项目安全协议签订和消防安全情况,检查外来施工备案、安全协议签订情况,检查外包服务人员校内办公、仓储、居住场所消防安全情况。

3.检查通勤车安全运行情况,检查通勤车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情况,检查通勤车安全责任人、通勤车安全管理台账、通勤车驾驶员是否具备法定资质、车辆是否超载情况。

4.检查校舍安全情况,检查配电室(间)、仓库、水泵房、中水站、锅炉房、特种设备、燃气设备、燃气管道、有限空间管理情况,检查电气线路规范敷设,检查宿舍“智能限电”设备运行情况,检查餐厅通往楼顶平台门的锁闭情况。

5.检查校医院药品和卫生管理情况,传染病预防消杀情况。

6.检查防汛物资配备情况、排水管道清理情况,其他后勤保障服务类安全情况。

(六)网络信息安全

校领导:崔奎勇

组长:朱居正

组长单位:信息技术与管理处

成员:信息技术与管理处、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安全管理处抽调人员参加集中检查,信息技术与管理处、图书馆、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本单位自查。

检查内容:

1.中心机房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情况。

2.信息网络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3.校园通讯设施设备安全情况和线路规范敷设情况。

4.图书馆消防安全和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

5.图书馆三层及以上楼层窗户限位器完好情况,通往楼顶平台门锁闭情况。

6.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所属项目人员、物品、使用场所的安全情况。

7.其他安全情况。

三、检查方法

南北校区一体推进,校院两级同步进行,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共同推进,综合运用实地查验、查阅文件资料、针对性询问等方式,形成“检查、清单、整改、销号、提升”闭环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二)校领导视情参加指导各组检查,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组南校区、北校区相关项目检查工作,相关部门提供检查人选名单。

(三)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工作,除上述检查内容外,还要对照《山东英才学院安全风险辨识及分级应对管控责任清单(修订)》(鲁英才综字〔2023〕46号)进行自查。各责任单位、各检查组要将《安全大检查记录表》(附件1)、《五必管问题责任清单(赋分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1月1日16时前报送至安全管理处邮箱:aqc@sdycu.edu.cn.

工作联系人:南校区吴朝阳,联系电话:15264180137

北校区韩长江,联系电话:15905319300

附件:1.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2.“五必管”问题责任清单(赋分表)

山东英才学院安全工作委员会

2024年10月23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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