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0-28     点击量:

各学院:

财政部、教育部等部门将于近日联合印发调整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全国资助中心也将印发国奖评审补充通知,接山东省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顺利开展2023-2024学年本专科各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第二批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普通统招本、专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学生

二、名额分配

根据文件要求国家奖学金按照1:1.1的比例差额评审,国家奖学金名额30人(本科生19人、专科生11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院学生数量分配二级学院具体名额数量。

三、评审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内进行排名。(综合考评排名指我校思想品德综合评价同年级同专业排名)

2.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上传评审系统。

3.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I、ISTP、SSCI 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获奖。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两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四、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要在评选范围内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辅导员和学院审核,在班级内和学院同时进行公示(不低于5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申请表并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各二级学院组织拟参评国家奖学金候选人设立现场公开答辩。候选人要提前准备好汇报材料(PPT版),内容简洁,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评选出的候选人上报资助管理中心,将进行全校评审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审定,并将拟确定名单在学校范围内公示5天。

(四)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导入国家奖学金评审系统。

(五)公示方式

1.各级公示必须采取线上、线下同步进行的方式,即班级公示需要张贴在班级教室,发布在班级微信或QQ群。

2.各学院公示需要张贴在学院主楼大厅,发布在二级学院教职工群。

3.校级公示需要张贴在南、北校区学生处宣传栏,发布在办公平台、网站、微信公众号等。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表》1份(纸质版)。

(二)《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表》1份(纸质版、电子版)。

(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x版)(电子版)。

(五)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各1份。

(六)候选人一寸正装证件照(蓝底)电子版(名字命名)。

(七)上报时间:2024年11月1日中午12:00前,逾期视为学院放弃评选。

(八)所有上报材料二级学院留存一份备查。

六、监督举报

为保障本年度奖学金评选工作顺利进行,保证评选公平公正公开,学校专门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学生工作处:张老师88253139/13733827545

督 查 室:李老师88253123/13939082891

纪检监察办公室:孙老师88253032/13853195369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知为准。联系人:陈老师13953140537 邮箱:chenyulingycxy.com。

注意:学校最终上报名额以上级红头文件为准。

附:

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3. 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4. 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样本)

5.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高等学校)(xlsx版)

学生工作处

2024年10月28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鲁ICP备10203949号  山东英才学院  Copyright © 1998 - 2022

  • 官网

  • 微博

  •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