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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1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助推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暂行管理办法》(鲁教科院〔2018〕19号)规定,经山东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现组织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校内认定为市厅级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选题范围参照《2024年度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选题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题指南》)。课题研究要注重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立足国家教育教学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教育强省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向教育教学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促进教育教学深度变革中的关键环节和领域。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二、课题类型

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专项(青年重点、青年一般)、对口支援专项(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研究经费自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条件

1.重点课题主持人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申报:中级职称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科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人员。

2.其他类别课题申请人对职称、学历(学位)不作要求。

3.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4年11月6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二)选题要求

1.依照《选题指南》,根据研究旨趣和研究重点拟定题目,应尽可能避免与《选题指南》重复。

2.选题类型可根据自己的研究能力自行确定。

(三)其他限定条件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保证申请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且不能列入其他课题组成员参与申报;课题组成员本年度最多参与2项课题申报(网上填报需要添加身份证号,重复申报将会无法录入申报系统),否则取消申报资格。

2.凡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未结题者,不得申报。

3.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课题者,须在《评审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4.不得以与已出版、已结题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本次课题。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1-2年内完成,原则上不超过3年。教科院将定期开展逾期未结项课题清理的工作,被撤项课题的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3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省教育教学和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上传pdf格式,申请书盖章完成后上传pdf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4.重点课题结题,须在省级刊物发表1篇以上论文。

五、其他

本课题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评审情况择优推荐。申报采用网络申报方式。请有意向申报此课题的老师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5日上午11点前将电子版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匿名活页以及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及具体网络填报事宜另行通知。

科研处邮箱:keyanchu@sdycu.edu.cn。

联系人:朱美 甘娟 电话:18595268050

科研处

2024年11月11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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