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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2     点击量:

各二级学院、各有关老师: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专家、志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专家:相关学科专业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条件

1.身体健康、热心公益,热爱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自愿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

2.在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或儿童青少年健康保健等方面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3.在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儿童青少年保健等方面具备一定经验并热心公益。

三、工作职责

1.开展巡回宣讲。服从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办公室安排,深入学校、乡村、社区开展巡回宣讲。

2.参与节目录制。参加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依托山东教育电视台开办的家庭教育类栏目或心理健康类节目的录制。

3.开展线上咨询。在“养教有方”APP 平台开通专家个人账号进行线上答疑;充分发挥专业特长,通过平台宣传科学家教理念,撰写科普文章,以互动、直播等形式开展公益活动。

4.开展相关理论和实践研究。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研究,申报相关课题、总结和推广研究成果,繁荣家庭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和实践。

四、工作机制

(一)专家注册管理机制

本次推荐出的总队专家,需在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管理平台(平台网址、注册及管理办法另行通知)完成注册登记。

(二)志愿服务机制

自愿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期间产生的交通、食宿、保险等费用由组织单位承担。

(三)证明发放机制

志愿服务结束后,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办公室向参加志愿服务人员发放志愿服务证明。

五、推荐办法

(一)个人申报

1.符合条件人员填写《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表》(附件2)。

2.提供家庭教育或心理健康教育宣讲短视频一个(10 分钟以内,格式为mp4)。曾入选第一批、第二批总队的专家、志愿者,本次推荐需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推荐

个人申报材料经二级学院推荐至学校,学校择优推荐至上级。

(三)省级推荐

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省妇联、各市家庭教育工作者代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定,评定优秀专家进入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

入选专家将获颁相应聘书,聘期为两年。

六、有关要求

请各学院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并于11月14日前将推荐者个人《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表》(附件2)、《专家推荐汇总表》(附件 3)的电子版扫描材料及推荐专家的短视频(视频以专家名字+单位命名)发送至jsfz@sdycu.edu.cn。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文明办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三批山东省家庭教育志愿服务总队专家志愿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家庭教育、心理健康专家推荐表》

3.《专家推荐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2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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