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助力新时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济南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合作设立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校内认定为市厅级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产教融合、职普融通、科教融汇、数字化改革和产教城一体化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实证研究、案例研究、行动研究,着力推出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平研究成果。
二、研究方向
申报者参考“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进行选题。
三、立项数量及类型
本次专项项目类型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全省共拟立项45项,其中重点项目15项,一般项目30项,最终立项数量将根据实际申报情况做适当调整。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1万元,实行后期资助,由济南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经费保障;申请延期结项的,资助经费不予拨付。一般项目为自筹经费项目。
四、申报要求
1.申报重点项目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申报一般项目应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含)学位。
2.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时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的项目不能超过2个,每个项目组的参加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
3.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尚未完成的,及两年之内被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撤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项目。
五、申报材料
1.申请人须如实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申请书》和《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不得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申报项目实行专家评审,采用匿名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设计论证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六、结项要求
1.项目结项时需报送研究报告(重点项目不少于2万字,一般项目不少于1万字),以及1篇公开发表、与研究项目密切相关的研究成果,外文类结项材料均需提供中文译本。重点项目研究成果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省级党校或本科院校学报发表不少于3000字的文章,或在副省级以上党报发表不少于1800字的理论文章。一般项目研究成果至少应在国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不少于3500字的文章。项目研究成果得到副市级以上领导同志推广性批示或进入厅局级以上相关职能部门决策的项目,经审核后可直接予以结项。
2.项目所有研究成果均应注明“2024年度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字样,并标注项目名称和编号,否则不予资助。
3.本次项目研究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不能按时完成项目研究的,经申请并批准后可延期半年。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的作撤项处理,项目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七、其他事项
1.获准立项的《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职业教育专项项目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负责人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应按照申请书设计进行研究,如有最终成果形式、研究内容等重要事项变更,应填写《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经济南市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研究所同意后,报济南市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审批变更,项目组成员、延期完成事项变更书面申请随结项材料一并提交。
2.本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我校将根据匿名评审情况择优推荐。
3.因时间关系,本次课题不再报送初审,凡在研两项厅(局)级及以上项目负责人、逾期未结项项目负责人、近两年有厅(局)级(含)以上项目撤项的负责人,本次不推荐申报,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6日上午十点前将相关电子版材料(申请书、活页及汇总表)发送至科研处邮箱,纸质材料收取时间另行通知。
科研处邮箱:keyanchu@sdycu.edu.cn。
联系人:朱美 甘娟 电话:18595268050
科研处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