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各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以下简称学位法)于2024年4月26日经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学位法是新时代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贯彻落实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为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现决定举办《学位法》专题学习培训会。具体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入学习贯彻《学位法》,推进学位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会议时间、地点
2024年12月27日 10:00-12:00
南校区办公楼第一会议室(202)
三、参会人员
相关校领导,各学院院长、教学副院长,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山东省学位办相关工作要求;
2.观看“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精神”线上专题报告。
教务处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