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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年寒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2     点击量:

各教学单位:

寒假将至,根据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部署,为加强实验室寒假期间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隐患,请各教学单位落实寒假前安全检查与假期安全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工作

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将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

二、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1月2日至6日)

各单位在放假前,应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要求对所属实验室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实验室安全自查,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高压设备、设施、精密仪器等重要危险源和防寒防冻措施检查,确保实验设施、设备的存贮和使用安全,相关检查记录和隐患整改情况(填写附件1)存档备案。具体要求如下:

1.实验室钥匙及智能门禁系统由专人负责,关好门窗,注意防火、防盗。

2.对于部分储电设备放假前要进行专项充电,避免空电存放,必要时做好假期值班值守保证设备不亏电。

3.放假前要对实验室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检查实验室内水、电、仪器、仪表、实验设备等是否存在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各类隐患。

4.对有毒、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及实验废弃物,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存放、管理,加强对电器设备、压力容器、高压气瓶及消防设施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5.做好固定资产、低值设备、工具类清查、归位;实验实训耗材库房账物盘点等相关工作。

6.对各类专业实验教学仪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进行维护、保养,对不能解决的故障设备单独记录和报修,确保下学期上课前所有设备正常运转。

7.实训楼封闭期间,保障消防通道畅通。

三、校级检查

教务处将于1月10日前对寒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状况进行现场抽查,请各中心务必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四、加强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

各教学单位自查后,须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放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注意以下事项:

1.放假期间实验室实行封闭管理。对假期不再使用的实验室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张贴封条。

2.对于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填写2025年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3)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同时按照实验室安全操作相关规定执行,落实安全责任制。

3.严格实验室出入登记与管理,杜绝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场所。对寒假留校开展实验工作的师生,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范,保持实验室内部整洁、卫生,确保仪器设备运行和用电用水用气安全,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留宿。

4.各单位要安排好假期值班人员,加强对所辖实验室的定期巡查和日常管理。因教学、科研需要,实验设备及装置需连续通电运行的,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如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并立即向实验室所在教学单位、安全管理处、教务处等汇报。

五、材料报送

请单位审核、汇总各实验室《实验设施和环境卫生检查表》(附件1)、《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附件2)和《2025年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附件3),于2025年1月6日下班前将PDF电子版发至邮箱jwcsjk@sdycu.edu.cn。

教务处

2025年1月2日

附件1:实验设施和环境卫生检查表

附件2:寒假期间实验室教师值班统计表

附件3:2025年假期实验室使用登记表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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