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民办高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年检工作。
请各相关单位按照任务分工(附件2)并对照三级指标逐项开展自查,严格核实达标情况、准备支撑材料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包括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依据指标自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此次年检工作恰逢学校寒假,请相关单位第一时间部署安排,并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电子版报党政办公室。邮箱:xxbgs@sdycu.edu.cn,联系人:张旭朋,电话:18615282017。
要求:
1.所有支撑材料提供PDF版。红头文件需要红文盖章扫描;部门规章、制度等需打印盖部门章扫描;自查报告提供word版。另外,支撑材料和自查报告纸质版,经分管校长审核、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党政办公室存档。
2.支撑材料以三级指标编号+材料名称命名,如:三级指标2.2,支撑材料要求是“学校章程”,则提交红文盖章章程PDF扫描件,命名为“1.2山东英才学院章程”。如某项支撑材料由多个文件组成,需建立支撑材料目录,标注页码,生成一个PDF文件。
3.对照任务分工中“支撑材料要求”栏严格审核提交的材料。其他多余数据和材料,可作为此次年检校内自查材料部门留存,或在部门自查报告中体现,无需全部提交。
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省民办高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2.山东省民办高等学校年度检查指标体系分工表
党政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