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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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级科研先进集体推荐及评选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科研新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1-03     点击量:

各单位、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科研先进集体带动作用,调动广大教师积极性、创造性,提升我校科研创新能力,更好服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现开展校级科研先进集体推荐及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科研新秀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级科研先进集体

依据各教学单位科研年度考核成绩、人均科研工作量等,综合各教学单位科研业绩、科研管理等整体情况,由科研处推荐2个学院作为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并进行公示。

科研业绩包括但不限于获批国家级或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获得科研奖项等;科研管理主要包括课题申报、过程管理与结题管理等课题管理,科研成果统计及推广应用、成果奖申报,科研团队平台建设等各项工作运转有序。

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科研新秀

1.参评范围

科研工作先进个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

科研新秀:我校在职在岗育人育才教职工

2.参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和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的精神。熟悉学科前沿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科研思维和科研创新能力,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在科研工作完成量、代表性科研成果等科研业绩方面表现突出,在科研育人方面发挥作用明显;

(3)恪守科研诚信,成果无知识产权争议,未发生学术不端现象。

3.申报流程

(1)申报人对应填写附件1:《山东英才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表》、附件2:《山东英才学院科研新秀评选表》,2024年度科研统计已登记的成果无需提交成果佐证材料,其他成果需要附原件材料。

(2)各单位(部门)结合评选条件,择优综合推荐1-2名科研工作先进个人、1-2名科研新秀,填写“所在单位(部门)推荐意见”,加盖部门公章;按照推荐顺序填写附件3:《山东英才学院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科研新秀评选汇总表》。

(3)各单位(部门)将《评选表》(一式两份)、《汇总表》(一份)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310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eyanchu@sdycu.edu.cn

(4)科研处对各单位(部门)报送材料进行复审,综合确定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科研新秀人选并进行公示。

三、申报时间安排

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截至1月8日下午四点之前,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朱美 冯凯强

联系电话:18595268050

科研处

2025年1月3日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电话:0531-88253000  88253001  邮编:250104

地址: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英才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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