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保障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激励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管理工作者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推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开展校级优秀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教学管理岗位的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教育部、教育厅有关高等教育教学的文件精神,遵守并严格执行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精益求精,工作业绩突出,师生反映良好。
3.认真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教学管理方面的研究,勇于开拓创新,在日常教学管理、教研教改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
4.在教学管理岗位上工作满2年(含)以上。
三、推荐名额
结合各学院工作实际,具体推荐名额如下:
序号 |
学院 |
名额(人) |
1 |
工学院 |
2 |
2 |
学前教育学院 |
2 |
3 |
商学院(国际学院) |
2 |
4 |
医学院 |
2 |
5 |
设计学院 |
2 |
6 |
音乐舞蹈学院 |
2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8 |
通识教育学院 |
1 |
9 |
教务处 |
2 |
四、评选流程
1.部门推荐:候选人填写《山东英才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1),各部门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推荐,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于2025年2月25日下班前提交至教务处(南校区办公楼304,北校区图书馆楼106),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cxyjwk@sdycu.edu.cn。
2.综合评定: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3.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教学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选工作,严格审核,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爽,电话:15601112531
附件:山东英才学院优秀教学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教务处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