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教师:
为加快推进我校“双师双能型”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我校教师应用型人才培养能力,推动学校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2〕2号)、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教师字〔2022〕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校、院两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在职在岗且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
二、认定类型
为适应学科专业差异化需求,优化“双师双能型”教师结构,学校决定实施分级认定,遵循先学院培育,后学校认定的原则。所有参加认定的教师,应先进行院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符合校级认定条件的再申报校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
三、认定标准
(一)院级“双师双能型”教师
1.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弘扬教育家精神,无师德师风问题。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具备扎实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工作和实践实训教学任务,近3年年度考核无不合格等次。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教师序列初级及以上职称。
(5)至少1项与本专业相关的初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附件1)
(6)近3年累计不少于2个月到企事业单位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本专业岗位实践经历(含入职前)。
2.具体条件
教学质量评价优秀1次;或获得校级及以上教学荣誉或奖项;或主要参与(前3位)至少1项校级教学质量项目或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著作等;或指导学生获得至少1项校级及以上技能大赛奖项。
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如有其他可确定为院级“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处备案。
(二)校级“双师双能型”教师
1.基本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弘扬教育家精神,无师德师风问题。
(2)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应用型人才培养规律,具备扎实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能够胜任本学科(专业)的教学工作和实践实训教学任务,近3年年度考核无不合格等次。
(3)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教师序列讲师及以上职称。
(5)至少1项与本专业相关的中级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附件1)
2.具体条件。
应具备7项具体条件中至少1项,详见《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鲁英才人字〔2016〕25号)(附件2)。
四、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
所有参加认定的教师请于3月5日前填写《××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院级)》(附件3)和《××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院级)》(附件4),并提交证书、荣誉、成果、实践经历等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到所在学院。
符合校级认定条件的教师同时填写《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附件5)和《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附件6)。
2.学院审定。所在学院于3月12日前对院级“双师双能型”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审定并确定人选,对确定人选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备案,相关申报材料学院存档;学院对校级认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报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3.材料报送。3月18日前学院将以下申报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纸质版送至办公楼312,电子版发送jsfz@sdycu.edu.cn。
(1)附件4《××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院级)》(仅报送通过人员)纸质版、电子版;学院公示照片或截图电子版。
(2)校级认定教师申报材料:附件5认定表纸质版、佐证材料复印件。
(3)附件6《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审核认定。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校级“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有关领导、专家进行审核认定。
5.审批公布。校级“双师双能型”认定结果报学校研究通过后,发文公布。
五、其他说明
1.企业实践经历:入职3年内的新教师可以使用入职前的企业一线工作经历及企业实践访学、外派挂职等培养培训经历;入职超过3年的教师可以使用近5年的实践访学、专业实践经历。
2.非教师序列专业技术资格认定以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名录为准,且应与所从事专业相关。
3.除特别说明外,要求提供的业绩成果申请人均应为第一责任人,所有业绩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证书以实际取得时间为准,项目以结项时间为准。
4.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5.“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每年开展一次,已通过认定且在聘期内(3年)的老师无需重复认定。校级“双师双能型”教师按每月200元享受补贴。
咨询联系于晓艳,联系电话:88252889,15552576767。
附件1.职业资格目录
2.关于印发《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鲁英才人字〔2016〕25号)
3.××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院级)
4.××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院级)
5.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表
6.山东英才学院“双师双能型”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
人力资源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