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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被授予“山东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

    作者:刘楠楠来源:就业指导处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点击数: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下发《关于表彰山东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的决定》,我院被授予“山东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在100余家受表彰的单位中,我院是唯一获得该称号的高校。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1]180号)文件精神,我院根据评选指标积极开展工作,认真组织申报材料,获得了评委会的认可。此次我院获得“山东省就业与社会保障先进民营企业”称号是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对我院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充分肯定,我院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以此次表彰为新的起点,再接再厉,积极进取,为我省就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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