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及教育部关于完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的相关要求,全面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的落地实施,进一步提升我校专业建设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3月31日上午,教务处对开展教育师范认证的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情况进行调研。教务处张磊处长、学前教育学院教学院长贾红梅、教学院长王静、教务处教研科科长纪芹芹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与会。
本次调研会围绕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核心议题展开深度研讨,重点聚焦以下维度: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的方法论构建与实践路径、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的指标体系建设与数据采集规范、人才培养目标达成度的综合评价机制创新、质量评价过程中共性问题的解决方案与优化策略等。

贾红梅院长系统介绍了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的实践经验,纪芹芹科长就校级评价体系建设方案作了专题汇报。与会人员结合OBE教育理念,就评价标准制定、数据采集方法、结果运用机制等关键环节展开充分讨论。
张磊处长强调,建立科学规范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的关键抓手。要以专业认证标准为指引,将OBE理念深度融入质量评价全过程,重点做好三个着力:一是着力完善'三级联动'的评价指标框架,实现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目标的有机衔接;二是着力强化过程性数据支撑,建立覆盖教学全周期的质量监测数据库;三是着力健全评价-反馈-改进闭环机制,真正将评价结果转化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效。


会议最终在评价指标的科学性、数据采集的规范性、结果运用的有效性等方面达成重要共识,为后续工作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本次调研会标志着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后续将逐步推进其他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评价工作,通过构建系统化、可操作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将有效促进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良性互动,为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