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山东英才学院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新闻作品的通知

    作者:李继川来源: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22日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全校各宣传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为学校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学校新闻宣传工作创新发展。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2023学年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个人及优秀新闻作品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方案

    (一)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学校各单位、各学院传媒中心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校各单位、各单位宣传员,各学院传媒中心学生

    (三)评选名额

    1.宣传工作先进集体:2个

    2.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教职工10名

    3.优秀学生记者:30名

    4.优秀新闻作品:20篇(微信公众号10篇、新闻5篇、短视频5篇)。

    (四)评选原则

    1.按照《山东英才学院宣传工作管理规定》有关事项进行评选。

    2.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地执行评选办法。

    3.坚持标准:符合规定的评选要求,坚持质量第一原则。

    4.榜样引领:被评出的先进新闻宣传单位和个人对推动学校宣传工作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5.民主集中:属于单位和个人自荐的,由党委宣传部根据工作实际考核情况择优推荐报校领导审定。

    二、评选条件

    (一)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参评条件

    1.单位(单位)领导重视新闻宣传工作,新闻宣传工作有专人负责。

    2.各单位(单位)撰写的,反映我校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典型人物和事件的新闻稿件,在校内外媒体(电视、广播、报纸、新闻网与官方微信等)刊登数量较多,反响较大。

    3.积极配合学校宣传工作,能主动向党委宣传部提供新闻报道线索和素材,支持配合校内外有关采访报道工作。

    4.积极向学校官网、官方新媒体平台(公众号、微博、抖音、视频号等)投稿,为党委宣传部输送优秀学生记者。

    5.单位网站建设特色鲜明、内容丰富,信息更新及时。

    6.未发生重大舆情事件。

    (二)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参评条件

    1.热爱新闻宣传工作,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具有宣传工作者的良好职业道德和素质。

    2.责任心强,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积极提供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主动及时撰稿投稿,充分反映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3.信息报送及时,积极向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平台等校内媒体报送、发布新闻信息,年发稿数量多、质量高。

    4.新闻捕捉、策划和撰写能力突出,在本单位宣传工作中起骨干作用,通过宣传工作,能充分展示本单位的工作成效与特色。

    5.有创新精神,能结合实际创新宣传思想工作的内容和方法,组织开展的活动有特色。

    6.积极协助党委宣传部做好校内外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或协助做好重要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7.无失实报道、抄袭行为、责任差错现象和漏报重要新闻事件的情形发生。

    (三)优秀学生记者参评条件

    1.在校内外新闻宣传工作中成绩突出,热爱新闻事业,策划、组织和开展了有一定规模的宣传活动,积极采写校内外新闻在校内外宣传平台发表稿件(含音视频)5篇及以上。

    2.积极对外宣传学校各项改革和建设中涌现出的新人新事新风尚,在宣传报道方面成绩突出。

    (四)优秀新闻作品参评条件

    1.正面宣传学校在高质量发展过程中各项工作成绩,展现师生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2.作品内容要立足学校实际,选取学校特色元素,兼具政治性、新闻性、思想性与艺术性,主题鲜明,角度新颖,感染力强。

    3.参选作品必须为原创,且在学校及二级单位官方平台上发布,有较高的关注度及较大的影响力。

    三、评选办法

    1.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党委宣传部申报;

    2.先进个人及优秀学生记者由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把关,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推荐出优秀新闻宣传工作者名单并填写先进事迹材料,向党委宣传部申报。

    3.党委宣传部根据各单位上报意见和年度工作实绩提出拟表彰单位、个人名单,报学校领导审定。

    四、评比表彰

    学校对获得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发放相应的奖品,并作为评优评先重要依据。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积极推荐。

    2.先进事迹材料要求事迹突出、内容丰富、数据准确、具体生动,字数不少于500字,事迹材料和申报表一式1份,统一用A4纸打印。

    3.所有申报表格须经单位领导审查签字后,加盖公章,于2023年6月2日下午4点之前送交融媒体中心(事务中心413,电话88253311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lijichuan@sdycu.edu.cn)。

    附件:

    1.山东英才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2.山东英才学院XX单位新闻报道统计表

    3.山东英才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4.山东英才学院优秀新闻作品申报表

    山东英才学院党委宣传部

    2023年5月22日

    上一条: 关于参加首届ISEC教师教学创新活动——教学创新讨论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山东英才学院融媒体中心第三届拟选学生干部考察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