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
为维护国家教育制度和学业证书的严肃性,规范学生学业证书的管理。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41
号)、《山东英才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英才教字〔2021〕11 号)和《山东英才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鲁英才院字〔2021〕14 号)等文件,特制定本办法,现予以印发,望遵照执行。
山东英才学院
2022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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