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英才学院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鲁英才教字〔2021〕17号)和《山东英才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鲁英才教字〔2022〕10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级普通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经学生申请、转出转入学院审核、教务处复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转专业结果予以公示(附件1),请各二级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另将转专业其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公示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2日。
2.公示期内如对转专业结果存在异议的,学生可提交纸质复核申请(附件2)至教务处学籍科(办公楼304),学校将根据申请进行复核并给予回复;
3.已申请但放弃转专业的学生,视为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不能再次申请转专业;
4.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转出学院通知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及时到新专业报到分班,接收学院将新分配班级汇总至教务处,教务处在教务系统和学信网上进行信息调整;
6.接收学院做好转专业学生课程改补选、成绩转换、学费缴纳、宿舍调整、档案转移等工作。
教务处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