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预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将我院2011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是适应新时期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从源头改善军队兵源结构,提高军队战斗力的重要工作,是推进实施人才强军、科技强军的重大举措,是促进青年学生成才的有效途径。全院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全力做好预征工作。
二、工作流程
(一)宣传动员阶段(
2011年
5月
3日
至
5月
13日
)
各二级学院要尽快通过多种形式将本次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传达到符合条件的每一位男性毕业生。
(二)网上报名阶段(
2011年
5月
9日
至
6月
3日
)
各学院要求有预征意向的毕业生登陆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zbbm.chsi****.cn和http://zbbm.chsi.cn),在线填写、打印《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一份)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二份)。并在5月27日前各学院将预征学生名单及填写好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报学院武装部办公室。
(三)初检初审阶段(
2011年
6月
10日
前)
各二级学院和学生资助中心及财务处对学生在校期间表现和文化程度、是否具备毕业资格、享受补偿代偿条件和具体金额等信息进行预审,完成网上信息审核和确认。国防工作办公室和各学院要配合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做好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把签字盖章后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发还学生本人,作为优先征集的凭证,并将以上材料复印由武装部和学生资助中心存档备查。
(四)复审应征阶段(
2011年
10月
31日
前)
各二级学院提醒预征对象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并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应征时提交《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
(五)审批定兵阶段(
2012年
1月
15日
前)
学生资助中心负责收集整理各地县级兵役机关送达我院的毕业生《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
(六)补偿代偿阶段(2012年2月后)
学生资助中心在收到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资金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政策规定,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七)就业帮扶阶段(应征入伍毕业生退役后)
就业指导中心要按有关政策将退役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牵头研究制定帮助退役毕业生就业的举措,积极通过提供岗位信息、重点推荐、加强就业指导等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役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并做好就业手续办理等服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毕业班辅导员的积极作用,开展广泛地进行宣传和发动。宣传工作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要求各二级学院举办一次预征动员会,每个学院开展一次政策宣讲活动,每个班级开展一次主题发动活动的主题班会,给每位毕业生发一条征兵信息短信,努力把毕业生入伍的重要意义、时间安排、政策规定等传达到每个男性应届毕业生(包括校外实习的学生),使他们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
(二)认真组织,按程序落实。按照要求,保持规模、提高质量、此次预征工作将全面实施网上预征报名,兵役机关不再向高校发放统一印制的预征登记表等材料,各二级学院要充分依托《大学生网上预征报名系统》辅助做好预征工作,及时组织毕业生上网报名。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二级学院与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项工作的程序,认真审核确认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认真细致开展并完成预征的各项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有关国家应届毕业生预征和入伍工作的文件政策,请查询“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网站相关内容或致电学院武装部进行咨询,联系人:李臣,联系电话0531―88253009,办公地址:教学B楼1001室。
(二)表格填写相关注意事项:
1、“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技术等级、个人简历”两项内容打印出来后手工填写,技术等级填写个人获得的技术等级证书名称及级别,个人简历填写小学至大学期间就读的学校名称班次、时间、证明人。
2、预征对象在填写“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中的“向本人补偿学费方式”栏目时,请选择“存入银行”一栏,并填写学生本人在校期间中国农业银行账号。
3、学院在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目后,责任人签名为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行政副院长签名,联系电话为该责任人的办公电话,单位盖章则学院武装部负责办理。
山东英才学院武装部
2011
年5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