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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届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在校生续贷声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25 点击数:

     为保障2019届贷款毕业生顺利毕业,促进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现就2019届毕业生的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在校生续贷声明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信用教育
       助学贷款是学生资助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主渠道之一,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各学院要积极配合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好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相关工作,几点要求如下:
1、加强诚信教育与信用宣传,培养学生诚实守信意识,通过发放资料、网络宣传、现场解答等方式,向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普及征信知识。
2、通过举办政策宣讲会,让所有贷款毕业生知晓偿还贷款、还款计划确认、展期等相关政策和办理程序。
3、提醒学生积极与贷款经办银行或生源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提供自己和家长的最新联系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信息,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二、贷款毕业生在线申请毕业确认
1、贷款毕业生本人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点击【个人信息变更】进行个人信息修正,务必要填写正确、完整的个人“通讯信息”、“家庭信息”、“身份证号”、“学号”、“就业信息”和“联系人信息”;同时要确保个人信息的准确、真实。特别注意的是“院系名称”为学院全称,不是专业名称;如果已经变更院系,则要填写现在所在的学院名称。若没有工作单位者,“就业信息”可暂时不填。贷款毕业生个人信息修正后,请务必保存后再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按钮发起毕业确认申请。2019届贷款毕业生名单会在学生资助管理群上传,请各学院届时自行下载。
2、【毕业确认申请】的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只有发起毕业确认申请并被学校审核通过的贷款毕业生才能办理毕业手续。逾期仍旧不申请毕业确认的,后果自负,暑假期间不予受理。
三、续贷声明的填写
      2015年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增设一项新功能,即申请第二次贷款以上(含第二次)的学生必须个人登录国开行系统填写《续贷声明》,并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方可为贷款学生放贷。请各学院严格落实好这项工作,确保通知到每一名国开行续贷学生,保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进行。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国开行贷款学生需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系统(https://sls.cdb****.cn/)利用个人身份证号及密码登陆后,选择“贷款申请”,然后点击“新增”按钮,在出现的页面上将所有带红色星号的项目填写完毕,包括“续贷声明”,再次检查所有必填项目后,保存提交。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学生生源地贷款经办机构将同步显示该学生已经填写“续贷声明”,并为其继续办理剩余手续。
      注意:“续贷声明”要求字数不少于200字(不含标点),填写“续贷声明”的截止日期为5月15日,逾期将不再受理续贷声明的审核。
、非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
      非国开行贷款是指:通过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哈尔滨银行以及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办理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此类贷款毕业生不需通过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毕业确认,但应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进行电话咨询,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
四、首贷和续贷
      首贷的学生直接回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续贷的学生需填写“续贷声明”并保存提交,然后在暑假期间回到生源地办理。
请各学院及同学们之间互相加强政策宣传力度,让每一名贷款毕业生和需要贷款的学生都能了解相关政策规定,确保2019年贷款相关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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