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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王冠良 发布日期:2011-04-12 点击数:


教思政司函〔201121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决定举办“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   2011年     4月     15    

三、参选对象    

全国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所有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四、参选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关注社会、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0年;    

3. 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评选。    

五、报名方式    

1. 请各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将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由学校直接推荐参选,每所高校推荐的参选人不超过2名;    

2. 报名材料要求:    

1)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    

4)鼓励提交视频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视频直接上传至“人民播客”(http://vblog.people.com.cn/),并将视频链接地址发至组委会工作邮箱stu@peopledaily.com.cn    

3. 报名表和参选人事迹材料需经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核实,并加盖学校党委公章,于 4月     15传真或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并将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电子版及电子照片,于 4月     15 17时前 发至活动组委会邮箱stu@peopledaily.com.cn(单个邮件不超过 8M   )。    

六、其他    

1. 各高校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校范围内推荐最佳人选参加“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2. 为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请各高校在校园网站首页设置评选活动消息、文字链接,链接指向活动官方网址。    

3. 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及中国大学生网活动专题http://stu.chinacampus.org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萌 曹建 高丽飒 席珂    

联系电话:010-653639376536841864876015

传真:010-65368393010-64871010

电子邮箱:stu@peopledaily.com.cn

通信地址及邮编: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组委会,100733

   

附件:     2010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候选人报名表.doc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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