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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英才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08-05-01点击数:

山东英才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英才学院200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英才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英才学院 学院国标代码:13006

第五条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大正示范区英才路2号

邮政编码:250104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学院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应届高考学生

第七条 山东英才学院简介

基本情况

山东英才学院前身创建于1998年,2008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民办普通本科院校。学院位于济南高新区大学园区。学院现有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12855人,设有10个二级学院,48个专业,涵盖电子信息、机械制造、土木建筑、财经、文化教育等9大专业门类。

办学10年来,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围绕社会需求,以人才培养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诚信办学,规范管理,形成了“专业知识+现代化技能+职业素养”的人才培养模式,得到了各级政府的肯定:2003、2004、2005年被山东省民政厅授予“山东省优秀民办非企业单位”,2004年12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先进民间组织”,2005年12月被国家民政部授予“全国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律与诚信建设先进单位”,2006年12月被山东省人事厅、教育厅授予“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05年5月,国家教育部委托省教育厅对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进行水平评估,评定结果为“良好”。同月,山东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进行高等学校校园文明建设评估,评定为“优秀”等级,授予“文明校园”称号。

基础设施

学院占地面积604亩(另占地561亩的新校区正在建设中),现有校舍建筑总面积29.1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齐全,能满足我院教育教学和师生生活的需要。

学院资产总值4.6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976万元,教学科研用计算机2391台,语音室15个,计828座。建有校内实验实训楼4座,内设大型实训中心6个(电子信息、学前教育、机械加工、汽车维修、物流管理、建筑施工),实验实训室50个,拥有各类实验仪器6344台(套)。还在山东力诺集团等单位建立了96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为学生校内外实训实践提供了较好的条件。

图书馆现有馆藏图书107万册,中文期刊1391种。现设4个大型书库、3个期刊阅览室、2个电子阅览室(240台微机)和3个大型自习室,有阅览座位2814个,并设有视听室和学术活动室,可为全院师生提供良好的借书、阅览﹑视听服务。校园网与国家教育科研网络相连,可直接提供电子信息文献检索。图书馆被评为“全国职业技术学院CNKI数字图书馆示范单位”。

师资队伍

学院拥有一大批知识渊博、教学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学校充分发挥省会人才高地的优势,制定特殊政策,引进博士、硕士等高学历教师和副教授以上高职称教师,建立了一支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学院现有专兼职教师848名,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223人。每个专业都有2名以上的高级职称教师。大多数副高级以上骨干教师是学有专长的教师。专业课教师中“双师型” 占55%。学院通过聘任、聘请等方式聘请了山东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山东政法学院等本科高校一批省内外知名的专家、教授、学者担纲教学工作。我院已形成了一支政治合格、业务优良、结构合理,能够满足普通本科教学需要的师资队伍。如我院杨文教授获“齐鲁高校十大名师”提名奖,我院学前教育教研室被省教育厅评为“山东省优秀教学团队”。

管理队伍

在管理方面,学院实行“名家治校、名师执教”方略,院级领导班子高校管理经验丰富,事业心强,在依法办学、规范管理、科学决策方面发挥了把关定向作用。较好地处理了规模、结构、质量和效益的关系,推动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内部管理实行学院和二级学院两级管理体制,教学管理、行政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机构齐全。二级学院院长和教学副院长主要是曾任国办院校院系负责人的教授、副教授,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管理规范。

办学水平

学院确立了教学工作在全院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教学管理制度体系,并得到认真落实。

先后承担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改课题9项,根据社会需求整合课程,引导各专业与企业合作开发课程,重点建设突出职业能力培养的精品课程。目前,已建成省级示范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精品课4门,国家级精品课1门。

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院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近年来先后与波兰弗罗茨瓦夫理工大学、韩国昌信大学、韩国公州映像大学等签订了姊妹院校友好协议,开展多种形式的校际交流活动。2007年3月,该院与韩国京畿工业大学签订协议,合作举办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专科教育项目,借鉴韩方的教学体系,引进优质课程和教材,由韩方承担1/3以上的专业主干课程教学任务,使学生不出国门即可“留学”。

诚信办学、规范管理

诚信办学、规范管理是民办学校的生命之源、立校之本,学院在过去的办学中认真实践了这一准则,奠定了健康发展的基石。

学院重视党的建设,党的组织机构健全,我院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我院党建工作经验被中共中央组织部《组工通讯》全文刊载。

学院始终把诚信建设放在重要地位。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招生政策和下达的招生计划,遵守国家和省市关于民办教育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

招生计划

山东英才学院2008年招生计划3500人,其中本科计划300人、专科计划3200人。

(一) 普通本科招生计划(300人)

具体专业招生人数见附表一

1.招收对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山东考生。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仔细查阅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现代教育》填报我院志愿。

2.报名与录取:高考成绩达到山东省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高考统一要求填报志愿卡,建立电子档案网上录取。学院欢迎到校实地考察。

学院鼓励省内高分学生第一志愿报考,08年分数达到省考试院划定二本线上的考生填报学院本科志愿录取报到后学院第一年给予学费全额奖学金,第2-4年根据学习成绩分别给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励志奖学金等。

3.凡按国家规定经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山东英才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院在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后,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山东英才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政策与国办同类院校完全相同。

(二)普通高职招生计划(3170)

具体专业招生人数见附表二

1、招生范围:山东、河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黑龙江、吉林、甘肃、新疆、安徽、四川、贵州等省份。

2.招收对象:以上省份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各省、市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请仔细查阅该省招办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填报志愿指南》或《招生考试报》后填报我院,网上进行录取。

注:我院美术类专业只招收山东考生,考生须取得本科院校专业合格证,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控制线,可直接填报我院动漫设计与制作、艺术设计、装饰艺术设计专业志愿。我院承认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的成绩。

3.报名与录取:考生按高考统一要求填报志愿,我院几年来均在一志愿报满,请有意报考我院的考生一志愿填报我院。高考成绩达到当地省份专科志愿填报分数线且拟报考我院的考生,请直接到当地省份指定的报名点填报我院志愿,学院欢迎考生到校实地考察。

4.凡被我院统招录取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经学院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印制的山东英才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三)中韩合作班招生计划(30人)

具体专业招生人数见附表三

1、招生对象:招收山东省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分数达到学院08年的统招录取线,填报我院志愿,网上录取。

2、学习过程及毕业文凭:

被学院录取后,强化韩国语学习,约1/3主干课程由韩国合作院校提供优秀师资和专业教材,考试合格后颁发教育部印制的山东英才学院具印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第三章:录取原则

第八条 执行教育部、各省教育厅、高招办关于2008年招生的各种文件规定。

第九条 山东英才学院招生计划以当地招生主管机构公布为准。

第十条 按照“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不设志愿级差分数。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专科专业的考生需取得本科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录取时执行省招办划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及规定的阅档比例,对投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此外,美术类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外语类专业要求无口吃。

第十五条 商务英语、应用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不加试口语,其他各专业对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寄发通知书、电话查询、登陆我院网站查询等。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复查,若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取消考生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十九条 为确保招生计划完成,学院在各批次录取期间对投档考生进行电话征询志愿,考生家长或考生本人声明自愿放弃志愿的,学院予以退档。

第四章:学费及其他

第二十条 经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批准,学院学费标准:本科普通类专业:8800元/年;专科普通类专业:6500元-7000元/年;中韩合作专业:9000元/年;艺术类专业:7300元—83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55号文件)中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院优秀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学院设立的其他奖学金。学院提供勤工俭学岗位,对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减、缓政策,学院不提供助学贷款。

第二十三条 学院设立入学奖学金,08年分数达到山东省考试院划定二本线上的考生一志愿填报学院本科志愿录取报到后学院给予第一年学费全额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英才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英才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一: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招生

类别

学制

学费

(元/年)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70

理科

四年

8800

2

电子信息工程

90

理科

四年

8800

3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90

理科

四年

8800

4

学前教育

50

文理兼报

四年

8800

附表二

序号

专业

招生

人数

招生类别

学制

学费

(元/年)

1

计算机应用技术

50

理科

三年

6800

2

计算机信息管理

140

文理/对口

三年

6500

3

计算机网络技术

50

理科

三年

6800

4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120

理科

三年

6800

5

建筑工程技术

160

理科

三年

7000

6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60

理科

三年

6800

7

工程监理

55

文理兼收

三年

6800

8

工程造价

55

文理兼收

三年

6800

9

市场营销

165

文理兼收

三年

7000

10

物流管理

135

文理兼收

三年

7000

11

电子商务

100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12

会计电算化

125

文理/对口

三年

6500

13

工商企业管理

100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14

报关与国际货运

130

文理兼收

三年

6800

15

学前教育

175

文理/对口

三年

7000

16

应用韩语

120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17

商务日语

45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18

商务英语

80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19

应用英语

45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20

法律事务

40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21

艺术设计

80

艺术

三年

7300

22

装饰艺术设计

35

艺术

三年

7300

23

动漫设计与制作

45

艺术/文理

三年

8300

24

表演艺术

35

艺术

三年

8000

25

电气自动化技术

80

理科

三年

6800

26

检测技术及应用

45

理科

三年

6800

27

数控技术

200

理科/对口

三年

7000

28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120

理科

三年

6800

29

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

50

理科

三年

6800

30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100

理科

三年

6800

31

护理

205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32

园林技术

80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33

作物生产技术

60

文理/对口

三年

6500

34

口腔医学技术

85

文理兼收

三年

6500

附表三: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学费

招生人数

招生

类别

合作院校

1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三年

9000元/年

30

理科

韩国京畿工业大学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88253000,88253001

传真:0531—88257501

学院网址:http://www.ycxy.com

电子邮箱:zsbycxy#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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