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网站首页

    关于2009年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点击数:

    根据国家关于征集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安排,我院应届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从5、6月份到现在一直在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征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的全日制应届普通本专科(含高职)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不包括往届毕业生及成人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类学生。

    年龄要求: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二、预征流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武装部门或学生管理部门报名。

    2.按照当地征兵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

    10月20日前: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后,填写《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提供与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签订的毕业后还款计划书复印件,一并交到学校。

    10月30日前: 《登记表》和《申请表》经学校确认并加盖公章后,由预征对象本人保存。

    10月31日前:预征对象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报名应征,并将《登记表》和《申请表》交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12月31日前:预征对象经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后,收到《应征入伍通知书》。

    次年2月后:学院将入伍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款项汇至指定银行账户或贷款银行。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山东英才学院新闻官方微信(sdycxy1998)

    1. 作者:保卫处 来源:保卫处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3日 点击数:

    上一条: 教育部专家姜大源教授来我院做专题报告

    下一条: 英才学子为校争光 皇明集团回访我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