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
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由学校、二级单位、教学实验室组成的三级联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逐级落实责任制。
一、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
组 长:赵坤(院长)
副组长: 殷永生 张伟(教学副院长、实训中心主任)
组 员: 谭建强 李秋英 郭金虎 谷禄 马敬辰 王丽 王超 刘禄丰 何淑文
商学院实验室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商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如:督导实验室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措施的落实;组织实验室安全事故的认定、危害评估和处置方案的制订;协调实验室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实验操作过程、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及定期进行评估;提供实验室安全相关技术和政策咨询以及人员培训工作。
二、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仪器设备由专人保管,每周进行一次资产清查和账物还原。离职老师要做好资产系统的交接工作,日常的资产变动要做好系统申请和条码打印粘贴工作。新进仪器设备要认真验收,及时登记编号。做到帐帐相符,帐卡相符,帐物相符,附配件齐全。
2、仪器设备借还要登记验收,并检查完好情况,准确无误后及时对设备进行充电与维护。并根据借用登记表,督促未按时归还设备的收回工作。
3、精、贵、稀仪器一般不予出借,由实验(实训)中心控制使用,并建立技术档案,登记使用情况。
4、本实验(实训)中心仪器设备,为充分保证教学和科研需要,原则上不对外出借,有特殊情况者,须经使用人或使用部门出具书面申请才能办理出借手续。
5、仪器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知专业技术人员检查原因,排除故障,严禁敲打和擅自拆修。
6、仪器设备要经常保持清洁,应采取防尘、防潮等维护措施。经常通电测试,保持完好备用状态。
7、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验(实训)中心主任和分管领导。分析原因,如属自然损坏,应按学校规定办理报损销帐手续,如属责任事故,应根据具体情况按规定处理。
8、长期闲置的多余仪器和损坏仪器要及时报废和报修。
9、积极为教师授课提供方便,认真及时地为教学人员准备准备好实验设备;适时督促教师按教材要求完成实验教学。
10、每学年初向学院书面申请需购置的仪器及试剂计划,建立好药品购置及消耗帐目。
11、定期对仪器进行清理,注意防盗、防火、防尘、防潮、防腐、防锈等工作,教育学生爱护仪器、节约药品。
12、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对实验设备妥善保管;实验时协助教师对学生实验进行指导,要求学生按规范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三、实验教师职责
1 、具有本学科实验理论和实验技术技能。
2 、负责制定实验方案、设计实验方法,编写实验大纲、实验讲义和指导书,开展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
3、按照规定时间提前进入实验(实训)中心,上课时间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于实验内容无关的活动,按时开关门,并做好参观讲解与准备工作。
4、积极参与实验教学,实验讲解内容要认真、熟练,指导实验要细致、规范;解答问题要准确、耐心。
5、培养学生养成爱护仪器、勤俭节约和整洁卫生的良好习惯。对破坏设备、乱丢垃圾及私拉线路等行为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6、负责实验室使用期间的安全和卫生工作,每次实验课结束后,要及时检验、复原仪器设备和查看卫生情况,督促任课老师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关闭门窗,电脑,投影机灯等教学设备。
7、承担实验室仪器设备的验收、调试、鉴定等技术工作,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仪器设备,使之保证正常的工作状态。
8、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实验(实训)中心技术研究,进行综合设计、创新研究型实验项目的研究,参与修编实验教学大纲,积极参加实验(实训)中心开放工作。
9、积极参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做好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技术支持和保障工作。
10、认真研究实验教学,及时对接软硬件生厂家,确保信息及时更新,确保服务器和其他数据库正常运行。
11、认真查阅学生实验数据,批改实验报告;组织学生实验课成绩考核。
12、在拟订教学、科学实验方案以及在开展实验课题的学术研究中起带头作用。
13、参加仪器设备的验收、安装、调试与功能开发工作。参加仪器设备的管理、维修、计量及标定工作。
商学院实训中心安全责任书
为保障教学、科研工作顺利进行,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事故,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利益和公共财产安全,结合学院 的工作实际,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 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中心)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实行安全责任制。各科室(中心)主任全面负责本部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部门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的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
二、各科室(中心)主任请务必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 实验室 的管理工作之中,与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
三、实训中心要建立健全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 实训中心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
四、 实训中心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教学之前, 实训中心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实验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实验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公示。学生必须遵守 实验室 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 实训中心要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教职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实训中心要定期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教师或学生在假期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训中心主任和岗位责任人同意并完成安全责任委托手续后方可进行,否则各实验室可拒绝提供实验场地和条件。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随领随用,安全管理。接触细菌、微生物、寄生虫的实验,必须谨慎操作,减少细菌向容器外繁衍的可能及生长途径。细菌室的废弃物应及时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八、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气体钢瓶应分类摆放,妥善固定,远离火源和热源,标识标记完好。
九、对使用完和未使用完的化学试剂瓶和玻璃器皿不得随便乱扔、乱放、乱倒。
十、实训中心要加强水、电的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需要连续通电或连续用水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开关。
十一、实验室改建、扩建的建筑物内部装修或变更建筑物用途的项目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必须经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和基建处批准,工程竣工后要主动向学校主管消防、安全的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二、实训中心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积极组织人员抢救,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院长签字:
实训中心主任签字:
实验员签字:
学院盖章
年 月 日
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
我院实验室,本着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开展工作。为了确保实验室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确保全体前来进行实验的教师、学生的人生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及学校的相关安全规定,并结合本院具体情况,特制定实验室安全卫生责任书。
一、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实行专人负责制。每个实验室及其相关附属楼道设安全卫生负责人。
二、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间题及时纠正。
三、责任人每学年初,负责组织即将进入开放实验室的各类学生,进行技术安全培训,学生经过培训通过考试后,签署承诺书,方可进入实验室进行各类实验工作。
四、责任人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和卫生管理工作,确保实验室门、窗、水、电等设施的安全。
五、实验(实训)工作人员应做好本中心的文明建设、整洁卫生工作。实验仪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并定期对实验(实训)中心卫生进行检查,保持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实验(实训)中心的桌面,墙面、地面、门窗和设备无积灰、蛛网及杂物。
六、实验实训楼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训中心楼内所有区域严禁吸烟,消防器材严禁私自挪动。
七、实验员兼有安全工作,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检查。
八、各实验室应根据各自特点,制定出相应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张挂在明显地方,严格贯彻执行。每逢重大节假日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间题及时纠正。
九、实验(实训)中心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如电取暖器、电水壶等。凡擅自使用电加热器具者,除没收器具,对使用人进行批评教育外,并按学院有关规定罚款。
实训中心主任签字:
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