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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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8-26    作者:商学院(国际学院)     商学院(国际学院)    点击:

为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设备使用效率,保证计算机设备安全和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房财产设备管理

1、机房财产设备由学院统一管理,并建账登记。

2、教学使用者要爱护机房的各类设备,发现损坏和丢失要立即向学校报告,配合调查原因,并追究责任。

二、机房软硬件维护办法

1、机房当值教师为机房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的具体负责人。

2、设备出现故障较小时可由当值教师自行解决,较大故障要及时向实验室管理人员报告,争取在短时间内对故障查明原因。如因当值教师疏忽发现问题而不及时上报的,对正常教学造成影响时要追求其责任。

3、在计算机资源相对紧张情况下,各机房软件安装首先满足各专业教学大纲规定的要求,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考虑安装其他软件。对专业教师和学生提出的其他软件安装要求,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经实训中心同意,可由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组织安装。未经许可私自从网上下载、安装任何软件的师生,如引起系统故障,视为严重违纪,一经查实,由当事人承担相关责任。

三、实验室卫生安全制度

1、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实验室主任负责实验室的全面工作。实验室应确定1名义务消防员,对本室进行经常的消防检查,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的工作。

2、凡进入实验室工作的各类人员,必须认真阅读安全知识,明确安全规范和本人承担的责任。

3、实验室的大型、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应有安全操作规程,专人负责保养和操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操作、拆卸。

4、实验室的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安装,不得乱拉临时线路,设备运行期间必须有人值班,严禁在实验室内私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关水源和门窗。

5、实验室的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严禁交他人或私配钥匙。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6、实验室禁止放私入财物,不许留客住宿。走道和楼梯不得堆积杂物,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7、经批准的校外单位人员来我校实验室协作、加工、调试、必须由本单位实验室工作人员陪同,不得让外单位人员自行出入实验室。

8、实验室的消防器材要存放醒目易取,不得移做他用或挪用。工作人员应熟悉灭火器材性能和使用办法。

9、实验室如有盗窃和意外事故发生,各部门不得隐瞒,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及主管部门,并保护好现场。

10、实验室电器线路由专业人员设计布置,实验人员应对安全隐患做出警示说明。实验室机器设备应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干净无尘。

11、实验室卫生由上机学生负责,在当值教师的监督下坚持每节课后进行打扫。

12、实验室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的要求做好消毒通风工作并安排人员做好相关记录。

四、实验室安全培训制度

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本学期第一次使用实验室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实验室安全培训,强调安全使用规范,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对培训进行记录。实验室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得针对实验室安全问题对机房使用人员进行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