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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山东英才学院 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兼职人员管理办法

发布者:  时间:2015-10-20  浏览:

为加强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建设和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促进专业建设和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效益,虚拟仿真实验中心试行选聘专业教师或企业单位技术人员担任兼职实验教学和参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统开发。为充分调动教师参与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本着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决定对兼职人员的工作发放课时补贴。为加强对兼职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兼职人员的工作职责

1.按照每学期实验计划的要求准备学生实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资料、工具等。

2.实验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的完好性,确保其能够正常工作。

3.实验完毕要整理好仪器设备等实验物品,检查电源、水源和门窗等是否正常关闭,及时填写实验教学日志和仪器设备使用记录。

4.负责本功能虚拟仿真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简单维修,排除一般实验仪器的常见故降,对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5.负责本虚拟仿真实验室资产(包括仪器设备、家具、工具、材料、试剂物品)的管理,做到帐、物、卡相符。

6.负责本虚拟仿真实验室安全与卫生的日常管理。

7.每学期第一周上交《兼职实验人员工作计划表》;每周要到所负责的虚拟仿真实验室至少工作一次,按计划履行工作职责并及时填写《兼职实验员工作记录单》。

8.注重学习,不断改进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9.积极参加虚拟仿真实验室开放工作。

10.对于在本虚拟仿真实验室兼职的校外工作人员的要求和校内兼职实验人员是一样的。

二、选聘兼职实验人员的原则

1.应尽量选择工作责任心强、实验技术较高、实验室管理能力较强并且其他教学任务不很重的专职教师担任兼职实验人员。

2.每个功能虚拟仿真实验室原则上安排三位兼职实验人员。

三、兼职人员的管理办法

1.兼职人员的管理由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具体负责。应根据虚拟仿真实验的专业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兼职人员的管理细则,指定专人负责兼职人员的管理,加强工作检查与监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学院选取的实验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2.应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按时完成虚拟仿真实验室兼职人员的各种工作报表的收交、审核、报批、归档等工作。每学期的《兼职人员工作计划表》、《兼职人员工作记录单》、《兼职人员工作量统计表》均一式二份(一份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一份由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存档)。

四、兼职人员的工作量统计和计算方法

1.每位兼职人员的工作量原则上按每周1个超课时计算。

2.每学期期末,中心严格按照《兼职人员工作记录单》的原始记录,统计各兼职人员的工作量(每位兼取人员的每学期工作量一每周1个超课时x该学期实际工作周数)。《兼职人员工作量统计表》由中心主任审核后,上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备案,经分管校长批准后由中心每学年发放一次课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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